在北京市业主委员会第三次年会上的讲话--建设和谐家园提要:如果说今天我们召开的这个年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就在于我们这几年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工作没有白白付出
文 章 来 源地产(www.dichanshequ.com)在北京市业主委员会第三次年会上的讲话--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建设和谐家园
北京业申委召集人、朝阳区新天第小区业委会主任、朝阳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第二届北京市感动社区十大人物之一张大宪主任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今天,在北京市业主委员会第三次年会上能够见到这么多新老朋友,让人感到特别振奋。我们大家代表着首都百万业主群众,今天齐聚一堂,共议改革大事,就是要为新的一年北京市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小区、社区建设吹响号角,明确方向,献计献策,凝聚力量,让首都社区基层自治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历史台阶。
“一年之计在于春”。今天,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经过广大业主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共同配合努力,首都社区群众自治的改革工作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这个大好局面的出现有着一些鲜明深刻的标志。例如从国家政权机构来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士比以往更加密切地关注业主权益和社区建设,更加关注小区建设中存在着的诸多突出矛盾和遗留问题。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向政府递交举足轻重的各项提案。在社会舆论方面,一些重要的新闻媒体开辟专门的版面栏目、紧密报道有关业主和社区建设的问题。北京市以建立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为主导的小区建设工作已经进入了条件成熟、可以全市铺开的阶段。
如果说今天我们召开的这个年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就在于我们这几年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工作没有白白付出,与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达到了有机的融合。记得3个月前《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刚向社会公布,引起了广大业主的高度关注和热烈反响。
当然,任何一部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都不会尽善尽美,都或多或少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对于《指导规则》,社会各界对其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疑问和不同见解,业申委也接到了不少电话来访。两个月来,市建委、业申委分别召开了多次座谈会,邀请各界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并将群众反映汇总后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作了汇报。
就这些社会反映,我借此机会跟大家谈三个问题。中心思想是表达一个意思: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建设和谐家园。需要说明的是,我的这些看法是吸收座谈会上一些专家学者、各界人士的言论见解而归纳的。
第一个问题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全面准确地理解领会《指导规则》
我认为,《指导规则》是一份建设和谐北京的重要文件,她将对北京市城市管理、社区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再过10年,我们回过头来再看这份文件,可能更加理解她的历史价值。为什么今天政府出台这个文件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物业管理条件》颁布5年了,北京市仅有不到20%的小区成立了业委会,这对于和谐社区的建设是一个大的障碍。相当一部分街道、居委会干部认识的落后,对《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漠视,造成了这方面工作的滞后,甚至成了阻力。同时部分业主有搭便车的思想,自己的事自己不愿去做,都等现成的。由政府来推动这件事已成定局。所以政府出台这个文件,责任由政府来推动,由街道备案,由居委会负责人作为召集人限时筹办这件事,这确实是一件好事。从中我们可以体会政府的良苦用心。
关于这个《指导规则》大家的看法也不一样,有的相当悲观、有的审慎乐观,这都没有关系,我们可以互相交流,但确实有比没有好,哪怕有很多不足,都没有关系,因为她出来了,出来了我们就可以提意见、可以提出我们的建议了。现在还是试行,在实践中还会有改进的空间,我们可以提建议,把我们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总结出来,就可以有的放矢。对于大家的意见,我们可以归纳起来,向市人大、市政府、社工委、市建委提出来,一次不够我们提两次。比如有的社区居委会提出没有开发商代表参加的业主大会筹备组不合法,这就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开发商代表不参加筹备组没有关系,筹备组照样可以开展工作这个问题我们已向市建委反映。过一段时间在实践中有了新的问题和意见,我们还可以继续提。
需要注意的是,《指导规则》是一份指导性文件,主要是用来约束行政机关的,不是用来约束业主的,对业主来讲只是一个很好的参考意见。如果业主能够自己组织起来,完全可以自行筹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到时候请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来监督就可以了。
第二个问题:怎样理解《指导规则》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
首先关于备案的问题,以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到建委备案,实际上建委发了个文件,先到居委会盖章、然后到街道办事处盖章,现在明确了只盖一个章,居委会的章取消了,到街道办事处备完案就可以了,由街道办事处抄报给各单位,就不需要我们跑到建委去备案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关于由居委会作召集人的问题,许多业主表示担心。居委会要是不作为怎么办?有些业委会成立不了,就是卡在居委会这一关。我认为,这并不影响我们业主自己召集,更不影响我们业主通过直接的决定来作出规定。所以大家不用去担心,因为法律已经赋予了我们权利。这类问题和群众的担忧,在远郊区和城乡结合部表现比较突出。由于历史和社会人文环境的因素,当地的干部比较保守,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比如不赞成小区成立业委会;排斥外来的业主;尽量安排自己的关系担任物业服务工作;阻挠业主和业委会解聘原有当地物业公司等等。在这个问题上,门头沟区绿岛家园小区业主们申请成立业委会的遭遇十分典型。
绿岛家园小区居委会的管辖范围就是这个院子,居委会主任明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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