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司法解释将教您(业主):物业费纠纷该如何维权提要:收费单位可申请支付令[案例]收费一直是物业服务企业头痛的事。某物业收费员赵某反映,一些业主,常以房屋闲置
更 多建筑学堂新的司法解释将教您(业主):物业费纠纷该如何维权?
物业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都具有约束力。服务和收费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目前物业公司与业主纠纷的主要焦点,这些纠纷还引发许多其他方面生活上的不便。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更好地处理上述纠纷。
收费单位可申请支付令
[案例]
收费一直是物业服务企业头痛的事。某物业收费员赵某反映,一些业主,常以房屋闲置,没享受或无须接受相关的物业服务等为理由拒绝交费。他们对无正当理由的业主可否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督促他们交费?可否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
[说法]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费、拒绝交费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宜采取停电停水的办法,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支付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业主可行使抗辩权
[案例]
业主齐某连续几年拒交物业费,他的理由是,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履行自己保证业主财产安全的承诺,致使自己停放在门前的轿车被盗,自己受到不小的损失,这样的损失物业又不赔偿。
[说法]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义务,包括服务承诺,业主可以以此为理由,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提出拒绝交费的抗辩。这里的承诺必须是服务企业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必须清楚明确,经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
退休工人老钱搬儿子处与儿子同住,把自己三室一厅的老屋租给了来此地做买卖的外地人何某。双方签订了为期4年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万元,一年一交,承租期间承租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由承租人何某负责。
老钱收了第一年租金后,租金给了儿子。因儿子在外地工作,老钱回家不太方便。第二年、第三年到了交房屋租金的约定时间,房租费都是通过邮局汇款解决的。眼看第四年合同到期了,老钱回老家处理租房一事。当其回家时看到,家门锁着、房是空着。原来何某租房时提供的是假身份证,第四年的租金1万元打了水漂。老钱在卖房时发现,4年来的物业费共2.4万多元,何某1分没交。
物业服务单位要老钱交出这笔费用时,老钱拿出了与何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一合同能否阻却物业向老钱收缴物业费呢?
[说法]
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明确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何某下落不明,物业费用应由业主老钱承担。老钱与何某的约定,不能对抗老钱连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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