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物业管理物管知道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及允许层数、长度和面积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及允许层数、长度和面积

浏览:6396次 /  时间: 01-04 22:01:11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物管知道
1200

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

2、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层。

四级

2

60

600

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等不应超过一层

    (2)、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度不应大于10m。
    b.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
    c.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建筑物内如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本规范的规定。
    注:多层建筑的中庭,当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可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4)、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 m2。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的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 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5)、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要求:
    a.营业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且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b.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规范设计》GB50222的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 m2。当地下商场的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 m2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c.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防烟、排烟设施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规定执行。

上一页  [1] [2] 


标签:建筑  物管知道物业管理 - 物管知道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