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1、基本动作
(1)核对客户身份证,审核其购房资格。
(2)逐条解释合同条款,与客户商讨确定合同内容,并将客户有疑义处记录在案,汇总后上报主管,设法解决。
(3)与客户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后,认真填写。
(4)合同填写完后,交给主管审核。
(5)甲方最终审核无误后,送到房地局登记备案。
(6)通知客户前来领取登记过的正式合同文本。
2、注意事项
(1)正式签约前先要填写《客户付款一览表》,并交由财务审核。
(2)对甲方所定合同条款内容不能擅自更改,必须先将客户意见上报,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允诺客户。
(3)由他人代理签约时,必须提供客户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签约后的客户,应与之保持联系,并让其代为介绍客户。
(十四)交首付款
1、基本动作
(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督促客户如期交纳首付款。
(2)客户交款前,及时通知财务。
(3)若客户未按时交款,及时了解原因,上报后尽快解决。
2、注意事项
(1)让客户清楚知道银行地址、帐号及抬头:
(2)督促客户按时将首期款存入或转入指定银行内:
(十五)催付分期房款或办理按揭
1、基本动作
(1)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方式,督促客户交纳余下房款。
(2)督促客户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若客户未如期前往,及时了解原因,设法解决。
2、注意事项
(1)对采取一次性和分期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明确其交款时间,事前提醒客户。
(2)对按揭客户,在其签约时就让其准备按揭资料,交完首付款后将资料备齐。
五、按揭办理流程图
(暂缺)
六、办理购房手续
(一)办理认购手续
业主交定金后,与代理商或发展商签订认购书。
1、个人提供身份证;
2、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须在认购书上盖公章。
(二)办理合同手续
交首期楼款后与发展商签订买卖合同。
1、楼款收据:
2、代理费收据:
3、身份证。
(三)办理按揭手续
交清首期楼款与发展商签订买卖合同。
1、填好按揭申请表,并连同按揭合同交银行审批:
2、银行审批后,到公证处办理按揭合同公证:
3、公证后的合同送国土局办理楼花抵押登记:
4、业主交清所有办证费用后领取按揭合同,按指定日期向银行还贷款。
注:具体的按揭手续及程序以各楼盘的规定为推。
(四)办理公证手续(国内人士可免做公证)
1、提供合同、楼款收据、公证申请表及公证费:
2、个人还须提供身份证:
3、公司需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法人要委托他人代办,则要法人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办按揭的则须另签抵押合同,与买卖合同一起公证,并到国土局办楼花抵押登记。
(五)办理入伙手续
1、提供楼款收据、合同复印件:
2、到管理处领取钥匙;
3、提供银行存折、入住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交水电费押金、公共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开户费、煤气开户费等。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
到所在区属规划国土分局房地产产权登记科办理申领《房地产证》。
1、转移登记申请书(在产权登记科领取);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付清房款证明:
4、购房发票复印件:
5、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购买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政府批文、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备齐以上资料,填写好转移登记申请书,交收件室,领取回执。凭回执及本人身份证矿“同时交纳房价款0.05%(外加5元印花税票)及房价款的0.1‰的登记费后,即可领取《房地
七、销售特殊情况处理
1、催款:
按认购书约定,客户必须按期缴款,逾期房产公司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收滞纳金,超过五天房产公司有权没收定金,将房产另行出售。具体操作如下:
(1)五天:发催款信
(2)十五天:发罚息通知书
(3)三十天:发收房通知书
2、变更付款方式:
(1)前提:签订合同前
(2)关键:认购时间的长短与折扣的关系
(3)操作:无论何种变更均需重签认购书(原认购书收回作废存档),并由经理签名认可。
如:按揭———次性付款:客户必须己按认购书约定如期交纳首期款,在一次性付款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提出。一次性付款——按揭:给予按揭折扣。
3、换房:
(1)关键:客户所换出的房在销售中是否有优势:
(2)签订合同前:如果客户所定的房较所换的房屋易销售,则应给予更换;
(3)签订合同后至房屋初始登记前(不包括办理按揭),如果存在:换出的房较为抢手:房产已升值,可按高价换房。换房手续须由业主提交申请,经理确认方可办理。
4、更名:
对外宣传,不予更名。
操作:客户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经理审批。
以下凡种情况更名建议处理方法:
(1)签订买卖合同前:直系亲属(包括能提供亲属证明)给予更名;若为朋友关系或买房代理人等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
(2)签订买卖合同至国土局备案前:仅给直系亲属更名:若为其他情况给予更名,则收取0.05%更名费。
(3)国土局备案至初始登记:直系亲属收取0.05%更名费;其他关系收取0.1%费用。
已办理按揭者不能更名:申报初始登记后不能更名。
5、退房:
(1)原则:不接受退房。
(2)操作:合同前:拟定:房屋另行出售后扣取总房款1%手续费请业主提交申请书。
合同后:按合同条款执行。
6、工程变更:
(1)尽量不要接受工程变更要求。
(2)操作:业主申请、填写正式工程变更单、经理意见、工程部意见(设计部意见)、预算部核造价、反馈业主(确认签名)、收取改装费、通知工程部施工。
(3)由业务员负责跟踪落实,项目负责人督办,并负责把工程变更单(包括业主申请、收据复印件)编号、制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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