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营销配合工作指引提要:在售楼进入到内部认购前1个月,前期卖场应根据项目所在公司的具体要求制订销售配合工作方案,明确规定需要提供配合服务事项
来源自合同范文物业项目营销配合工作指引
1.0目的
为了提高客户对我们服务的认可程度,明确物业公司的职责。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中的配合工作。
3.0职责
卖场经理负责与营销部的沟通协调及岗位安排。
4.0程序
4.1销售配合工作方案
4.1.1销售开盘阶段前期卖场应提供的配合工作包括(具体工作根据项目所在公司要求确定):
(1)销售现场管理(售楼中心及室外环境、秩序等);
(2)样板房管理(样板房清洁、维护、讲解、引导等);
(3)营销推广活动配合;
(4)房产销售人员的物业知识培训;
(5)协助申报物业公司招标手续。
4.1.2在售楼进入到内部认购前1个月,前期卖场应根据项目所在公司的具体要求制订销售配合工作方案,明确规定需要提供配合服务事项、人员安排、工作内容、成本测算,以及相关准备工作的落实责任和时间要求。
4.1.3项目所在置业公司应在内部认购前完成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物业公司招标手续,物业公司予以协助。
4.1.4营销配合工作方案中必须包括相关费用测算,并由项目所在的置业公司承担,费用测算按规定执行。
4.1.5前期卖场制订的销售配合工作方案经项目所在的置业公司营销(策划)部审核,项目所在置业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同时报物业公司备案。
4.2销售现场配合工作内容要点
4.2.1售楼中心内、外的现场布置的配合;
4.2.2现场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各展示台及宣传板、室内各种配套设施、室外场地及设施等;
4.2.3现场秩序维持及安全防范工作;
4.2.4为现场的参观人员和认购客户提供必要帮助。
4.3样板房管理的工作要点
4.3.1样板房的清洁卫生;
4.3.2工作时间内样板房内物品的看管;
4.3.3样板开、关及钥匙收管;
4.3.5样板房内参观秩序的维持;
4.3.5为现场参观人员提供房屋情况介绍。
4.4销售人员物业知识培训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4.4.1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保养;
4.4.2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或使用;
4.4.3建筑物的评估和修缮;
4.4.4小区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的管理;
4.4.5小区治安环境的维护及保安队伍的管理;
4.4.6小区物业标识的建立和维护;
4.4.7清洁保洁;
4.4.9环境绿化;
4.4.9维修服务和回访;
4.5营销推广活动的配合要点
4.5.1参加项目所在置业公司营销推广活动方案的讨论;
4.5.2在各项促销和品牌展示活动中,前期卖场负责活动现场的清洁卫生、现场布置、秩序维持、安全防范。
4.6销售开盘阶段配合工作控制
4.6.1前期卖场经理应对销售开盘阶段的各项配合工作全面负责,在各项配合准备工作完成后,亲自或指定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就配合工作要求和完成情况与项目所在置业公司营销(策划)部进行沟通。
4.6.2销售开盘阶段结束后,项目入伙前,物业分公司应提出销售配合工作报告,列明已完成配合工作任务、得失总结,以及成本开动情况,上报项目所在置业公司营销(策划)部和物业公司总部。
5.0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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