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关于增补选举业主委员公告提要: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业主委员可设九名委员,为了有利於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增补业主委员二名
来源自合同范文住宅小区关于增补选举业主委员公告
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业主委员可设九名委员,为了有利於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增补业主委员二名。
一增补业主委员二名,名额分配原则:
1.公建配套设施(包括商铺)增补一名;
2.台儿庄路363弄增补一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身体健康、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
2.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选业委会委员: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2)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
(3)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
(4)欠交物业服务费或专项维修资金的 ;
(5)违法出租房屋且未改正;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增补选举办法:
1.推荐(自荐)业主委员候选人截止日期2011年8月28日
在居委会、业委会设置候选人提名投票箱,业主可自行填名推荐(自荐)
2.召开座谈会听取业主意见
3.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4.公示业主委员候选人名单
5.召开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增补业主委员二名。
zz清水苑业主委员会
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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