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心声经验提要: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一)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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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西安同行们几点建议
1、筹备工作组的同志每人手中一本《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一本《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这两部法规性文件是你们工作的法宝和依据,必须充分掌握(本博客中都有全文);
2、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一)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的,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
3、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小区,并有意愿成立业主大会的,首先和自己小区所在辖区的区政府建设局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也有叫民政科的)的有关同志进行接洽,就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进行协商;
4、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5、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成和相关工作是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指导下完成,我们小区筹备组由7人组成,组长由社区主任担任,1名建筑商代表,5名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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