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知识问答(5)提要:1)双方当事人和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2)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方法;
其 它 精品公 文物业管理服务知识问答(5)
1、物业管理企业应提供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答:(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
(2)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的保洁服务;
(3)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4)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5)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服务;
(6)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目管理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2、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答:(1)双方当事人和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
(2)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
(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方法;
(4)合同的期限、合同终止和解约的约定、合同终止时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余维修费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资料等的移交方法;
(5)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6)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3、物业管理服务费主要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物业管理服务费主要由下列项目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福利费等费用;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养护费;
(4)清洁卫生服务费;
(5)安全防范服务费;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和社区活动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8)利润;
(9)税费。
4、物业管理服务费如何定?
答:物业管理收费贯彻优质优价、按质收费的原则。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收费等级制度,收费等级根据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资质和为业主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深度等因素确定;为业主提供代办性、特约性服务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别墅等高档住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5、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分为几个等级,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多少?
答: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基准收费标准多层分别为0.70元/建筑平方米;0.50元/建筑平方米;0.40元/建筑平方米;0.25元/建筑平方米。高层分别为0.90元/建筑平方米;0.65元/建筑平方米;0.50元/建筑平方米;0.35元/建筑平方米。
浮动幅度为收费标准的±20%。
6、电梯、高压水泵等高耗费设施设备的消耗如何分摊?
答:有电梯、高压水泵等高耗费设施、设备的高层、小高层、多层住宅的共用设施、设备的消耗按实分摊,物业管理企业应按实际消耗,向业主收取。具体分摊办法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商定,可按面积分摊,也可按户分摊。
7、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已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多少收取?
答: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
8、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价格纠纷该怎么办?
答: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价格纠纷时,业主委员会应给予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处。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也可直接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9、物业管理企业最多可向业主预收多少时间的物业管理费?
答:最多可预收1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10、物业管理企业可否利用物业设置经营性设施?
答:物业管理企业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其经营性收入应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11、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服务,业主是否应该支付费用?
答: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12、如何划定物业管理区域?
答:拥有相对独立的共同设施设备的物业,应当由区、县(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归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13、自用部位指哪些?
答:自用部位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
14、一个物业区域内可否有多个业主委员会、多家物业管理企业?
答:不可以,一个物业区域内只可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委托一家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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