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续约、再出租办理程序提要:工作指引1、所有租赁合同到期的物业均须参与竞价。2、张贴通知15天为公告期,用于意向方了解查看物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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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租赁合同到期前,开展竞价,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即续约;反之则出价最高者承租,即再出租。
一、工作流程
项目主管到期前90天张贴竞价通知
竞价程序
确定承租方租赁条件
签约程序
二、工作指引
1、所有租赁合同到期的物业均须参与竞价。
2、张贴通知15天为公告期,用于意向方了解查看物业情况。
3、法律规定了原租客在再出租或出售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购买权,故经办部门须把竞价通知确保送达原租户。
4、如续约的须补齐因租金上升产生押金差额后,方可发出收铺通知。
5、续约新合同的起租日期与原合同终止日期一致。
6、续约不再给予免租期,再出租只能给出最长一个月免租装修期。
7、再出租新合同的起租日期原则上以原租户交回商铺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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