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中心销售资料保密条例提要:接待大厅中售楼员每天整理销售资料,除张贴的表格、外派的楼书外,其他销售资料(尤其销售手册、实际销售楼盘表等
来源自合同范文售楼中心销售资料保密条例
1、保密对象
价格制定策略、营销方案、广告计划、未实行的促销手段、任何关于销售资料的草稿等。
2、具体制度
1)认购书、合同档案专人员责保管,在未征得销售经理的允许不得将认购书及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外传。
2)未经销售经理允许,售楼员不得带客户进入销售办公室。
3)售楼员随时整理各办公室的文件,把属于保密的资料保管完善。
4)接待大厅中售楼员每天整理销售资料,除张贴的表格、外派的楼书外,其他销售资料(尤其销售手册、实际销售楼盘表等)必须在每天下班前放进办公室保管,不得外放在接待大厅。
5)不得在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留下任何销售资料。
6)未经销售经理允许,不得在其他部门留下任何销售机密性资料。
7)对公司外各宣传媒体、任何公司,不得把销售机密性资料透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由销售经理统一对外口径,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到销售办公室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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