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瑾对《物业管理条例》的说明
浏览:6570次 / 时间: 01-04 22:05:14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法规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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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了具体规定。4年多的实践证明,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对保证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保障全体业主共同利益,是十分必要的。针对目前存在的专项维修资金交纳范围不明确以及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条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同时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同志们,规范发展物业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当前,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既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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